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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配將進國會!陸委會未接獲放棄國籍證明 邱垂正籲李貞秀:努力一下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接受Yahoo《齊有此理》節目專訪。(圖/Yahoo《齊有此理》節目提供)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接受Yahoo《齊有此理》節目專訪。(圖/Yahoo《齊有此理》節目提供)

民眾黨6席不分區立委即將換人,出身中國湖南的中國籍配偶李貞秀可望遞補,將成為政治史上首位中配立委,不過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日前證實,各個主管機關至今未收到她放棄中國籍證明。對此,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今(28)日強調,她必須於就任一年內放棄中國國籍,但對岸放棄戶籍容易,放棄國籍目前無人達成,邱垂正建議可以「努力一下」,不然李貞秀拿不到放棄國籍的證明,就不能擔任公職。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兩年條款」期限將於1月底屆滿,立法院2月1日將迎來史無前例的指標性人事異動。民眾黨新會期遞補名單中,排名第15名的李貞秀屆時若順利完成正式宣誓就職,將成為中華民國憲政史上首位具備中配身分背景的立委。

對於各個主管機關至今未收到李貞秀放棄中國國籍證明,邱垂正接受Yahoo《齊有此理》節目專訪時指出,雖然《國籍法》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並尊重內政部對於《國籍法》的解釋跟適用,不過從《兩岸條例》是陸委會作為主管機關。根據《兩岸條例》第21條規定,中國人士在台取得定居10年後,他就擁有登記為公職候選人以及應考試服公職,這是讓中國人士也能夠在台灣能夠享有自由民主,以及憲政所給他的一些權利。

邱垂正進一步指出,但是中國人士選上之後,有關於他的怎麼任職,都要適用其他的法律,因為《兩岸條例》並沒有對選舉的時候有特殊規定,也沒有對他任職後有特殊規定,你就是必須要適用其他的法律,包括選罷法、國籍法,目前國籍法規定,中華民國國民擔任公職都不能擁有中華民國國籍以外的其他國籍,只能單一國籍,這個是為了落實在執行公務的人必須對國家忠誠,這是國籍法的一個精神。

邱垂正強調,對於內政部的主張,陸委會支持,它對中華民國所有國民都是一視同仁,大家要遵守。你只要擔任公職,就必須放棄中華民國國籍以外的國籍。他說,中國人士當初來到台灣定居,申請放棄他們在中國的戶籍;現在擔任公職,依照國籍法,就是要放棄國籍的證明拿回來,交給內政部或陸委會。

邱垂正表示,據了解,李貞秀他還沒有拿回放棄中國國籍的證明給主管機關,「當然我們也知道他說他想放棄,但是在對岸他沒有辦法。」從過去的經驗跟相關的記錄,還沒有人可以放棄,沒有半個,因為兩岸的問題,放棄戶籍基本上都沒有問題,各地的公安派出所,都會出具相關的證明;但是國籍基於中共的對台政策,有一些中配會抱怨,拿不到放棄國籍證明。

邱垂正強調,擔任公職需放棄國籍並不是針對中配,而是針對所有的中華民國國民,以李貞秀的例子來說,國籍法20條明訂,她必須在就職前就放棄,她還有一年的時間去申請放棄,「我們是希望我們的陸配朋友們,如果選上公職要去放棄,還是要去努力一下,不要說不努力,努力一下。」

#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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