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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我會得罪房東嗎?3百億租金補貼六大問 花次吐心聲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租屋族、房東對於租金補貼的疑慮,《三立新聞網》一次解答。(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租屋族、房東對於租金補貼的疑慮,《三立新聞網》一次解答。(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政府推出3百億租金補貼方案已於7月1日上路,許多租屋族因對於許多事情充滿不確定性,擔憂一旦申請,將惹怒房東,內心充滿矛盾,躊躇不前,不敢申請,《三立新聞網》彙整租屋族與房東的六大擔憂,並採訪內政部次長花敬群、營建署,一次讓大家清楚了解。

問題一、房東原本是自用住宅,是否在我申請後,就會變成非自用?

答:房東原本自用住宅,成為公益出租人後會維持自用住宅稅率1.2%。

問題二、房東公益出租人身分有多久?幾年後必須回歸正常稅率?

答:公益出租人適用於房屋稅及地價稅之有效期間為最長2年,所得稅部分則適用於每年申報前一年的租賃期間。住宅法所定優惠年限為5年,目前已延長至116.1.12,之後會視情況再報請行政院延長。

問題三、是否會主動通知房東?

答:不會主動發函通知,房東可自行上公益出租人查詢網查詢。

問題四、將會影響房東未來售屋時,可採用的自用住宅稅率?

答:公益出租人稅賦優惠不包含增值稅,如果出售前保留自住一年,也可適用自住稅率,一生一次的免土增稅仍可適用。

問題五、一旦申請通過,房東權益是否變動?房東因此生氣漲租、甚至不再續約該怎辦?

答:合約內不得任意漲租,若不再續租部分,房東就失去公益出租人優惠。

問題六、此次3百億租金補貼,租屋黑市是否會因此浮上水面?

答:一切依規定獎勵也有規定辦理,並非強迫大家一定要參加,希望藉此讓更多房東浮出水面,正向成為公益出租人、合法節稅。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資料照/記者陳韋帆攝影)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吐露心聲表示,3百億租金補貼方案,政府盡可能釋出善意與優惠,民眾仍有遵守法律的義務。他說,租屋市場健全發展對租客雙方都有利,但也應避免過往的不當行為與觀念被合理化,房東要體認政府正在積極改善過往實務上的問題,但並非是將過往的違規就地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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