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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改名不稀奇,你有聽過改號碼的嗎?根據媒體報導,身分證字號若有不雅諧音或是連續3個「4」等不吉利的數字,也可以要求改號;不過,一生只限定1次,至於核准權,則歸屬於戶政事務所。

▲身分證不只改名,也能改號。(圖/資料照)
根據《聯合報》報導,日前台中市有一位26歲的梁姓男子覺得自己的身分證字號「4318」,諧音讀起來剛好是「死傷一半」很不吉利,因此他到戶政所要求改號,還放話不給改的話就「死給你看」,讓戶政所人員相當無奈,最後只好核准改號。
台中市西區戶政所主任林豪爵表示,身份證數字諧音是否不雅,沒有一定的認定標準,不過,依內政部規定,身分證字號第3碼到第8碼,如果出現連續3個「4」,或末位數字是「4」,或是與他人號碼重複,都可申請改號。林豪爵也特別強調,每人一生只能改1次身分證字號,跟改名可改3次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