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彰化報導
▲彰化地院。(圖/翻攝Google Map)
藝人黃子佼私藏未成年不雅影片,引發社會關注兒少權益。但在彰化卻有一名男子,透過手機遊戲認識一名未滿12歲的女童,還誘騙女童自拍猥褻影片,甚至五度與女童嘿咻,還拍下不雅影片外流。彰化地院審理後認為男子雖未違反女童意願,但女童身心尚在發育中,對於男女間之性事尚屬懵懂階段,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判處男子4年10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檢警指出,男子於2023年1月透過手機遊戲傳說對決認識未滿12歲女童,並多次要求女童自拍胸部、下體等猥褻影片,後續又約女童到汽車旅館等地,發生5次性行為,期間還拍下不雅影片,並將影片傳給其他人觀賞。
法院認為,男子為心智成熟之成年人,明知女童未滿12歲,身心尚在發育中,對於男女間之性事尚屬懵懂階段,卻為了滿足個人性慾而對其性交,雖未違反女童意願,仍對其身心發育及人格發展造成不良影響,加上告訴人無意願與男子和解,因此依刑法「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合併判處4年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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