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彰化陳姓男子猥褻少年遭判刑上訴拚緩刑,遭台中高等法院駁回。(圖/翻攝google)
彰化一名大學畢業並考上研究所的陳姓男子,八年前誘騙國中少女上床,卻以智能不足為由,遭法院判刑1年10月、緩刑4年免入獄,但必須定期到醫院接受輔導,但陳男不願配合。直到2021年,陳男又因猥褻少年遭起訴,判刑8月,陳男再次上訴,強調自己中度智能不足,想故技重施,但法院認為陳男大學畢業還能考上研究所,甚至能考取駕照,根本是詐病,宣判上訴駁回,不予宣告緩刑。
檢警表示,陳男雖領有中度智能障礙身心證明,卻具有學士學歷,並領有小客車駕照,還能在外租屋,懷疑陳男誇大既存疾病。經囑託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再次鑑定,發現諸多矛盾,陳男自稱無法回答年齡、無法計算12減6等於多少,卻記得給了被害少年多少遊戲點數,以及曾花費8千多元招待朋友購物。
另陳男在鑑定時對問話反應速度慢、停頓或不答,但與被害人LINE對話時,卻反應即時,還會將不利於己的訊息收回,顯見陳男邏輯思考及執行功能沒有顯著障礙。且陳男領有駕照,多次親自開車接送被害人,明顯具備應變及專注能力,與一般中度智能不足者有明顯差異。
儘管陳男家屬指稱,陳男語言發展遲緩,5歲才會說話,但法院檢視陳男求學成績,發現他國小國語成績達90分,大學時英文大部分及格,還能完成學士學位,並考上研究所。研判陳男蓄意誇大病症,企圖規避法律責任。
法官認為,陳男於2015年三度誘拐國中少女上床,卻因智能不足,獲輕判及緩刑,但陳男在緩刑結束後1年多隨即犯案,再度對未滿14歲青少年伸狼爪,犯案手段高度相似,顯見先前的治療措施,沒有達到預期的矯正、預防效果,決定維持原判決8月徒刑,並不予減刑、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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