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曾姓女教師無故指控高鐵左營站的張男攻擊她,反而害自己吃上誣告官司。(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高雄市1名曾姓女教師,前年8月在高鐵左營站搭車時,突向鐵路警察報案,指控張姓男子用包包碰她後背,導致自己受到心靈傷害,但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張男並無任何異常舉動,曾女反而吃上誣告官司,法官判她2月徒刑,緩刑2年。
檢警調查,曾女不但是1名教師,還是高雄師範大學研究生,並住在高師大宿舍;2023年8月27日下午3時許,曾女突然前往鐵路警察局左營分駐所報案,指控高鐵左營站內的張男,無故以包包碰撞她的後背,導致她心靈受創,遂決定提出傷害告訴。
但檢方調閱監視器、警員密錄器等影像,以及張男拍攝的影片,均未發現張男有任何不尋常的舉動,因此不採信曾女說法,檢方偵結後予以張男不起訴處分。
張男進一步對曾女提告,法官認為,曾女確有誣指張男之行為,致使國家機關無端發動偵查,無關耗費訴訟資源,並使無辜之人遭受刑事訴追,徒增訟累的疑慮,遂依誣告罪判曾女2月徒刑,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