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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苡任轟「領銜人三改一」!黃國昌也附和 慘打臉:黃2016提案修法

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黃國昌率眾力挺賴苡任和罷瑤行動,然賴苡任近期砲轟的「罷免領銜人三改一」修法,就是黃國昌2016年提案的,不知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圖/翻攝畫面)

▲黃國昌率眾力挺賴苡任和罷瑤行動,然賴苡任近期砲轟的「罷免領銜人三改一」修法,就是黃國昌2016年提案的,不知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圖/翻攝畫面)

罷免吳思瑤團隊近日發起更換領銜人程序,最終因不合格數過多而失敗,「地動刪瑤」召集人賴苡任痛批,以前可有三位領銜人,為何現行選罷法下只有一位?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也附和支持。但網路時代處處皆留痕跡,該項修法是時任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徐永明等人在2016年所提案的。

罷免領銜人張克晉退出後,罷瑤團隊展開更換領銜人程序,但在5月28日時由中選會宣布,經台北市選委會查對後,提議書有7百份為非原提議人簽署,數量不合規定,因此更換領銜人失敗。賴苡任一邊聲請假處分,一邊痛批「罷免權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不能因為選罷法設計不良而沒收,以前可以有三位領銜人,現在只有一位?」黃國昌也率黨公職替他站台,力挺到底。

但該項修法也遭網友挖出,是2016年時代力量黨團所提出的法案,提案人為黃國昌、徐永明、林昶佐、高潞 ·以用等人。當時修正選罷法第76條,即領銜人由三人變為一人的理由為「本法係對於選舉權及罷免權之規定;創制權、複決權之相關規定則訂於公民投票法。考量二部法律有眾多相類制度規定以及法律結構穩定性,該修正條文參酌公投法相關規定,修正提議人之領銜人一人即足以代表。」

#大罷免決戰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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