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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推「法庭直播」三讀通過!黃智賢質疑:他真正目的是什麼?

政治中心/黃韻璇報導

立法院三讀通過攸關法庭直播的《法院組織法》修正案,民進黨團表達反對立場。(圖/記者劉秀敏攝影)

▲立法院三讀通過攸關法庭直播的《法院組織法》修正案,民進黨團表達反對立場。(圖/記者劉秀敏攝影)

民眾黨提的《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推動「法庭直播」,27日在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引發法界強烈反彈。中華國法官協會聲明表示,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之立法粗糙,協會深感遺憾。資深媒體人黃智賢也質疑黃國昌「他的真正目的,是什麼?」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推動《法院組織法》修法,主張開放法庭直播。儘管此案爭點備受爭議,但藍白仍憑藉人數優勢三讀通過。往後受社會矚目案件的開庭,可公開直播放送。根據三讀條文規定,法律審(最高法院、大法庭)於公開行訴訟的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時所為之錄音、錄影,應以適當方式實施公開播送。而事實審(高等法院、地方法院)所為之錄音、錄影,不予公開播送。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會矚目案件時,得於審酌審判程序公平性、程序參與人及他人權益之均衡維護等一切情狀後公開播送。

資深媒體人黃智賢昨(27)日也在臉書發文「黃國昌的法庭要幹嘛?」她提到,「黃國昌要法庭直播。然後還要求,法庭直播時的側錄帶,可以重製跟剪接。重製跟剪接?所以,他的真正目的,是什麼?」

黃智賢質疑,這是讓有心人不但可以藉著直播施壓司法人員,還可以剪接法庭直播帶子,來變亂事實、捏造證據、帶風向、影響官司嗎?大嘆「所以以後律師,要靠製作法庭腳尾飯,來接案嗎?」

針對法庭直播三讀通過,法官協會表示,立法院三讀通過民眾黨立委所提出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即所謂法庭直播法案),對照本協會先前兩度針對事實審法庭直播發出的聲明,我們尤其擔心合法公開播送之法庭錄音、錄影的利用問題,如果不作相當的約束,甚至不受原本法院組織法規定不得散布或為非正當目的利用的限制,未來參與法庭活動的所有人,都可能是法庭影音被不當利用的潛在被害人。

法官協會強調,本協會對此等粗糙的立法過程及品質感到遺憾,期盼司法院妥為訂定相關辦法,防漏補缺,讓法庭直播不至於創造更多的被害人。

#立法院大亂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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