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文山一分局偵查隊長陳俊銘12萬元交保。(圖/翻攝畫面)台北市文山第一分局的偵查隊長陳俊銘,在擔任台北市刑大偵八隊隊長期間,因涉嫌侵占公積金,檢察官於14日指揮警調搜索陳俊銘住處及辦公座位,晚間被移送台北地檢署;經漏夜複訊後,陳俊銘今(15)日清晨被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諭令12萬元交保。
據了解,警專13期畢業的陳俊銘曾擔任萬華、中山、信義等分局派出所所長,去年8月才剛調任文山一分局偵查隊,有資深警官透露,陳俊銘做事認真、治軍嚴謹,而且十分重視績效,因此個性散漫的偵查佐,遇到他都會苦不堪言,連他現在任職的文山一分局偵查隊,都有多名隊員受不了請調離開。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陳俊銘在擔任台北市刑大偵八隊隊長期間,設立公積金收支作業規定,然而這項規定卻未依相關規定經上級主管核准就私自進行,並遭質疑不當運用,就曾有警員向媒體投訴,指陳俊銘要隊員把破案獎金繳到隊上當作為公積金,例如獲得5千到1萬元得繳20%,超過1萬的人更要繳30%。
台北地檢署指出,本署檢察官偵辦陳俊銘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案件,14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台北市刑警大隊等單位,持搜索票前往陳俊銘住處及辦公室搜索,目前持續調查釐清中;本案為台北市刑警大隊自檢及新北市調查處接獲檢舉後,報請本署指揮偵辦。
文山第一分局則表示,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及本局相關單位,搜索本分局陳姓偵查隊長辦公室及住所,關於陳姓隊長涉案情節仍在釐清,本分局將持續配合檢方偵辦,並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本分局針對警員違法案件,均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絕不寬貸,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