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彰化報導
彰化縣今年有4078筆土地、117棟建物未完成繼承登記,總價值高達29億元。(示意圖/資料照)彰化縣地政處公告,今年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將自8月15日起列冊管理15年,經清查彰化縣本次共有4078筆土地、117棟建物尚未完成繼承登記,以今年度公告土地現值估算,總價值高達29億元。一旦列冊管理期滿,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呼籲相關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避免寶貴財產權益流失。
地政處指出,根據現行民法規定,繼承權不分性別,均享有平等的財產繼承權利,僅日據時期的家產繼承制度有所例外。目前最常見的未辦理繼承狀況,包括長輩過世未留遺囑、繼承人分散各地、子孫聯繫困難以及共有產權者喬不攏等狀況。
而針對繼承人眾多、難以達成遺產分配共識或共同辦理登記的情形,建議可依土地登記規則及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先由部分繼承人代表全體申請登記為公同共有,待各繼承人協商達成協議後,再辦理後續的產權分割登記。
地政處表示,此作法能有效保障各繼承人產權,也可避免因登記逾期而面臨相關罰則,提醒民眾如果收到地政事務所寄來的未辦繼承通知,應儘速向國稅局申請遺產稅後,向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
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未辦繼承不動產逾1年者,經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聲請登記並書面通知,逾期未聲請者得予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滿15年仍未申辦繼承者,將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標售所得價款超過10年無人申請提領者歸屬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