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張男持瑞士刀搶超商得手1萬元,只為了買毒品。(示意圖/翻攝維基百科)屏東張姓男子2024年2月間才剛因毒品案刑滿出獄,沒想到才經過一年的時間因缺錢買毒,於是在深夜闖入超商搶走1萬元並持刀劃傷女店員後逃逸,案經屏東地院審理後,依涉犯攜帶兇器強盜罪判處7年6個月徒刑,並要追繳不法所得,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男2024年2月間出獄後,卻仍難以擺脫毒品的誘惑,2025年2月間因缺錢買毒,竟然在深夜戴安全帽、手持瑞士刀闖入一間超商搶劫,當時正在店內的潘姓女店員見狀立即阻止,沒想到越卻遭到張男劃傷手指,緊接著拿走收銀機內的1萬元現金逃逸,警方獲報後循線將他逮捕時,身上的贓款只花剩460元,訊後將張男依強盜罪送辦、起訴。
屏東地院審理時,認為張男正值壯年,卻不想走正道獲取生活所需,反而還持刀搶劫相當不可取,再加上張男有毒品、竊盜、搶奪等前科,素行不良且法治觀念薄弱,因此依攜帶兇器強盜罪判處7年6個月徒刑,並追繳9540元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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