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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9歲童霸凌同學遭鞭刑?醫揭分6種、應稱「鞭罰」比較合理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近日新加坡一所小學近期爆發嚴重霸凌事件,一名9歲女學生長期遭同班3名男同學欺凌,最終被迫休學並接受心理輔導。新加坡教育部隨後公布調查結果,並對涉案學生祭出停課與鞭刑等處分。重症名醫陳志金今(24)天表示,他自覺這個「鞭刑」和大家一般所認知的「鞭刑」應該是「不一樣」的,他查詢後才知道,原來新加坡鞭刑分為6種,小學生所受的,應該稱為「鞭罰」比較合理,稱之為「刑」,容易引起誤會,以為是「司法鞭刑」。

陳志金表示,原來新加坡鞭刑分為6種,小學生所受的,應該稱為「鞭罰」比較合理,稱之為「刑」,容易引起誤會,以為是「司法鞭刑」。 (圖/翻攝自Pixabay)
陳志金表示,原來新加坡鞭刑分為6種,小學生所受的,應該稱為「鞭罰」比較合理,稱之為「刑」,容易引起誤會,以為是「司法鞭刑」。 (圖/翻攝自Pixabay)

陳志金醫師在臉書發文寫道,台灣媒體報導,新加坡小學一名9歲男童因為霸凌女同學遭處「鞭刑」,他自覺這個「鞭刑」和大家一般所認知的「鞭刑」應該是「不一樣」的,於是向住在新加坡的同學查證,也查看當地的報導,英文上,的確是寫Caning。

"The pupils were suspended, with MOE confirming that disciplinary actions, including caning, could follow."

陳志金醫師說,再查詢維基百科,稍微整理如下:

鞭刑(caning)是一種在新加坡廣泛施行的合法體罰,可再細分為以下六種情形:司法、監獄、軍事、感化院、學校、以及家庭 (原來有分六種)。

司法鞭刑的程度最為嚴重,只適用於50歲以下、身體健康的男性罪犯,適用範圍廣泛,通常是嚴重罪行,一次庭審最多只能判處24下鞭刑,用一根1.2米長、1.27厘米粗的藤鞭抽打犯人的屁股,同時會有醫生在場監督整個過程(真的有人會被鞭到昏過去)。

男性軍人嚴重違反軍規,有可能被軍事法院判處鞭刑,程度比司法鞭刑輕一些,使用的藤鞭也比較輕細。

有些中小學,當男生有嚴重不良行為或反覆違規時,體罰有時被用作一種懲罰手段,但通常只在其他教育方法無效時才會使用。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學校只能使用「輕細」的「藤條」進行體罰,「每次最多只能打三下」,並且「只能打屁股(隔著衣物)或手掌心」。只有校長或經過校長明確授權的學校員工才有權執行體罰,並且學校在對學生進行體罰之前必須事先通知家長或監護人。

此外,在家庭環境中,許多家長可能會使用輕細的藤條或其他工具來懲戒他們的子女。家庭體罰雖然在新加坡是合法的,但家長如果過度使用體罰、對孩子造成不必要的痛苦和傷害,可能會受到虐待兒童的指控,社會及家庭發展部也會進行調查和干預以保護兒童。

陳志金醫師說,原來Caning有分六種,小學生所受的,應該稱為「鞭罰」比較合理,稱之為「刑」,容易引起誤會,以為是「司法鞭刑」。

教育部反霸凌投訴專線:1953
「iWIN網路防護機構」網安專線(02)2577-5118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陳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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