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北報導
嘉義林姓女攝影師今年要闖入總統府陳情,遭憲兵攔下,過程中,林女不僅不願配合,還失控咬憲兵右手臂。(示意圖/資料照)嘉義林姓女攝影師今年要闖入總統府陳情,遭憲兵攔下,過程中,林女不僅不願配合,還失控咬憲兵右手臂,造成挫傷,依法遭送辦;偵審期間,還一度否認犯行,被法院依傷害罪,處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女今年1月13日下午5時12分許,要闖入總統府前管制區內,遭場值勤憲兵攔阻,當下,對方身穿標明「憲兵」二字的軍用雨衣並配戴臂章,屬執行職務中,但她卻不願配合,甚至失控咬憲兵右手臂,造成挫傷。
林女因此涉犯妨害公務、傷害罪嫌,遭依法送辦;偵查期間,她矢口否認犯行,還辯稱對方抓著不放,沒有咬到對方;但依據傷勢照片、監視器影像截圖,辯詞,未獲採信。
林女也在法庭上自陳,高中畢業職業攝影家、經濟小康,只僅坦承部分犯行;法官認為,林女不思克制情緒,以強暴手段妨害公務執行,對依法執行職務的憲兵威信、尊嚴造成負面影響;審理後,將她依傷害罪,處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