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新竹一對男女在八大場合認識,閃婚一個月就分居。(示意圖/pixabay)愛情來得快去得也快!新竹一對在八大行業認識的男女阿力和小美,去年6月閃婚,但不到一個月就分居,小美指控阿力要她仙人跳詐500萬,阿力則控訴小美和客人性交易,每次金額6萬6。小美不滿分居還一直被騷擾,於是訴請離婚,新竹地院判決准。
判決書指出,小美和阿力在八大場所認識,進而掉進愛情旋渦,2024年6月閃婚,但婚後雙方多次發生衝突,小美聲請保護令,兩人7月分居。
小美說,阿力在外有860萬的債款,竟要她設局仙人跳,詐人500萬元;甚至阿力多次違反保護令,用各種方式騷擾、詛咒、威脅自己,她再也受不了,只能訴請離婚。
而阿力也控訴自己才是受害人,不但成了小美的「第4任老公」,小美在婚後還以6萬6千元的價碼與客人發生性關係,甚至聲稱她與幫派男友勾結,慫恿黑道對自己不利,就連小美的驗傷單和保護令都是假的,自己「不願意離婚」,不希望還有其他受害者。
法官調查,小美確實在2024年的7月報案家暴,8月就拿到保護令,後續阿力違反保護令的行為,警方也都記載於冊,足見阿力因情緒控管問題,已嚴重影響兩造間之婚姻生活。
法官認為,分居長達近一年也無正向互動,如今反而因訴訟爭端加劇仇恨。
法官認定,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雙方確實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兩人均須對破裂負責,且已不具修復可能,因此,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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