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林姓男子多年前就讀高中時,因一時好奇從不明網站下載6部兒少性影像並儲存於Google雲端。(示意圖/PIXABAY)台中一名林姓男子於2013年至2016年就讀高中期間,從不明網站下載6部兒少性影像並存放於Google雲端。跨國查緝機構(NCMEC)於2025年偵測發現後通報我國警方,導致林男在10多年後遭逮捕歸案。台中地院考量其認罪且無散布事實,依《兒少性剝削條例》判處林男有期徒刑2月。
台中一名林姓男子在10多年前就讀高中時期,因一時好奇於不詳網站下載了6部涉及兒童及少年的性影像,並將檔案全數儲存於個人的Google雲端硬碟中持有至今。原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卻不料其雲端空間遭到美國「國家失蹤及被剝削兒童中心(NCMEC)」系統查獲,並於2025年4月24日跨海通報我國警方。
刑事警察局國際警察科會同台中市警察局清水分局接獲情資後組成專案小組,循線逮捕林男。林男在警詢與偵查過程中坦承不諱,並向警員供稱,這些影像純粹是就讀高中期間下載供個人觀看,並未開啟雲端共享功能,也沒有上傳至其他公開平台。檢方經查證後,確認查無散布或供他人觀覽之證據,於是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罪」提起公訴。
台中地院審理期間指出,林男在持有影像期間已成長為心智成熟之成年人,明知內容涉及未成年人,卻仍為私慾長期持有,此舉已妨害兒童及少年身心之健全發展。法官考量林男犯後態度良好、坦承犯行,且持有的影像數量較少、未涉及散布情事,最終裁定判處林男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每日新台幣1,000元折算,合計需繳納6萬元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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