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瑞恩/台北報導
中配立委李貞秀國籍議題惹議。(圖/記者楊士誼攝影)名列民眾黨不分區名單的中國籍配偶李貞秀替補上任,至今未放棄中國籍,持續引發質疑。立法院長韓國瑜今(9)日稱,《國籍法》問題等,相關行政單位可自行處理,但他的天職是保障每一位立委的問政權,包含李貞秀。針對相關爭議,內政部指出,尚未收到李貞秀辦理「喪失中國籍」證明,且早在本月3日就函請周萬來協助提供資料,但至今仍未獲回函。
內政部指出,依國籍法第20條第4項規定,李貞秀應於就(到)職前辦理喪失中國籍,並於就(到)職日起1年內將喪失中國籍證明繳附給任用機關、立法院,若未在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籍者,即不符國籍法第20條意旨。
內政部重申,國籍法第20條規定,雙重國籍者擔任立法委員,應由立院辦理解職,內政部已於1月28日函請立院秘書長周萬來於辦理立法委員就(到)職時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辦理,並於本月3日函請周萬來協助提供已辦理的佐證資料,但至今仍未獲回函。
針對民進黨立委針對李貞秀參選資格的詢問,內政部回應,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針對李貞秀的參選資格,內政部並非兩岸條例主管機關,至於李貞秀註銷戶籍時間點,因涉個資,不便對外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