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2021年7月間,北市萬華區西門町某日租套房,40歲袁姓男子因1000元債務糾紛,遭劉姓男子等4人持西瓜刀砍傷,大量失血不治,檢方依殺人罪起訴劉男等4人,但北院一審改依「傷害致死罪」,判主嫌劉男9年3月;同夥莊男、李男3年11月、簡男3年6月,去年8月間,二審高院維持原判;最高法院駁回4人上訴,全案定讞。
西門町某日租套房命案,涉案的4惡煞遭判刑定讞。(圖/資料照)回顧案情,袁男因1000元債務糾紛,遭主嫌35歲的劉男等人,持西瓜刀砍傷左大腿,因傷及動脈血流不止,送醫搶救仍不治。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循線逮捕涉案的劉男等人,劉男供稱,因不滿袁男積欠債務,還叫囂要丟汽油彈報復,憤而持西瓜刀狠砍袁男左大腿,但否認有殺人犯意,強調是一時激憤才釀禍。
西門町某日租套房命案,涉案的4惡煞遭判刑定讞。(圖/資料照)不過檢方認為,劉男持西瓜刀刺傷死者左大腿,一般人都知道傷及大動脈會致死,認定劉男主觀上確有殺人犯意,加上犯案後逃離現場並湮滅證據,因此依殺人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一審審理時,認為劉男僅是持西瓜刀去「討債」,但無從證明劉男是刻意要殺人,但認定其有傷害犯意,改依傷害致死罪判劉男9年3月刑。
西門町某日租套房命案,涉案的4惡煞遭判刑定讞。(圖/資料照)對此,袁男家屬痛批,劉男等人犯案後毫不認錯,提到祖母因袁男離世而鬱鬱而終,怒斥「抄心經就是認錯?」希望法官能從重量刑,甚至不用「假釋」。去年8月間,二審高院維持原判,案件上訴到最高院,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無誤,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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