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新竹縣明星小學發生學生奔跑受傷意外。(示意圖/資料照)校園意外!就讀新竹縣明星小學的低年級學童小文(化名),2024年遭到高年級學長阿力(化名)大力撞擊跌倒、頭部著地,第一時間校方給予冰敷,但當晚返家出現食慾不振、隔天開始嘔吐,最後進行開顱手術搶命。小文父母向對方爸媽求償100萬元,新竹地方法院審酌雙方過失比例後,判決阿力與其父母須連帶賠償約28萬。
判決書指出,小文和阿力就讀新竹縣同所學校,才入學2個月的小文,下課時間在教室前的小中庭,遭奔跑回教室的阿力大力撞擊,導致頭部和身體著地,雖然校方第一時間協助冰敷,但小文當晚食慾不振,隔天上午開始持續嘔吐及頭痛,就醫檢查出頭部骨裂及腦出血之狀況,最後轉院進行開顱手術。
小文的父母認為孩子除了身體上的傷外,手術後長不出頭髮的疤痕,也同樣造成孩子心理傷害,總計求償100萬元。阿力的爸媽則抗辯,雙方皆在小中庭奔跑,小文亦有過失,且學童術後恢復良好,慰撫金金額過高。
法院審酌,事發時小中庭屬低年級活動區域,雙方聽到上課鐘聲後均加速奔跑,受傷學童對可能發生碰撞亦未注意,難認毫無過失,酌定雙方過失比例為被告80%、原告20%。
賠償金額部分,醫療費與交通費獲全數認定;精神慰撫金方面,法官審酌學童年齡尚幼、傷勢嚴重且須接受開顱手術,認為請求60萬元過高,酌減為30萬元,並駁回父母精神慰撫金請求。最後判決阿力與其父母需賠償小文23萬4000元、其父親4萬91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