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桃園縣有一位葉姓男子與「小三」發生婚外情,被老婆發現後,老婆抓狂大鬧,葉姓男子竟慫恿老婆與小三簽下「出借丈夫」的契約,約定以500萬元把老公出租給小三,但是老婆卻在收下200萬元後反悔,2位因此鬧上法院。
根據《聯合報》報導,這位葉姓男子為家具行老闆發生婚外情後,慫恿自己老婆以500萬元簽下「出借丈夫」契約,兩方皆同意。第一階段老婆拿了100萬元,小三和男子每周能出遊1天,第二階段再拿100萬元變成每周相處2~3天,但收下200萬後,因雙方經常出遊,老婆吃醋反悔,要求丈夫不能再與小三出遊。小三要求葉姓男子的老婆還錢,還因此告上法院。最後法院判決小三敗訴,因契約違背善良風俗,而老婆也不必還200萬元給小三。(整理:實習編輯施郁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