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保養有道的50歲美魔女,指控同居林姓男友去年10月為懷疑她劈腿,竟然把拳頭硬塞入她的私密處懲罰她,造成她身心靈受創,憤而告男友妨礙性自主,但檢察官調查後,發現婦女傷口僅有0.2公分的破皮,與她的說詞明顯不符,加上婦女並沒有其它事證,因此不起訴林男。
▲圖/pixabay
50歲婦人保養有方、外表亮麗,讓60歲的林男很沒有安全感,時常懷疑女友背著他另結新歡,兩人間的矛盾直到去年10月終於爆發,林男因她晚歸懷疑她另結新歡,雙方大吵一架,婦人指控林男不但言語恐嚇她,最後還把拳頭硬生生塞入她的私密處,讓她身心靈受創,怒告林男恐嚇、傷害及強制性交。
對此,林男全盤否認婦女的指控,表示兩人當天確實有吵架,但是「床頭吵床尾和」,並沒有恐嚇對方,更沒有性侵對方,認為婦女的傷口應該是兩人幾天前做愛造成的。
檢方根據驗傷報告,發現婦人傷口僅有私密處附近0.2公分的破皮,與她的說詞有明顯出入,認為林男若將拳頭塞入,下體的傷勢應該更為嚴重,至於恐嚇的部分,婦人也沒有錄音錄影等證據,沒有證據證明林男恐嚇。由於缺乏其它事證,檢察官無法依婦人的單方面說詞,認定林男涉有重嫌,因此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