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吳姓婦人與丈夫結婚後,與婆婆同住在同一屋簷下,但由於婆婆極為關愛兒子,認為吳婦「把兒子搶走」,因此處處找她麻煩,就連丈夫也不挺她,幫著婆婆指責她,甚至暴力相向,讓她身心俱疲訴請離婚,桃園地院日前審理後,認為吳婦與丈夫婚姻難以維持判准離婚。
吳婦指出,丈夫是家中獨子,婆婆特別關愛他,認為吳婦「把兒子搶走」,因此對她敵意很深,處處找麻煩,要求她冬天也必須用手洗衣,聲稱「用手洗才是媳婦該做的」,孩子出生後,婆婆也對孫子的管教、撫養問題多次找麻煩;丈夫不但不願挺她,反而跟著婆婆指責她,甚至對她家暴,導致身心俱疲的吳婦控訴「這些年她受夠了,如果持續共同生活她會瘋掉」向法院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時,丈夫聲稱,媽媽只是有點囉嗦,但並未虐待妻子,夫妻間吵架、打架難免,因此拒絕離婚,法官審理後認為,婆婆挑撥離間找麻煩加上丈夫家暴造成夫妻間婚姻難以維持,因此判准離婚,幼兒監護權歸吳婦所有。
▲吳婦遭婆婆處處找麻煩,又遭丈夫家暴,身心俱疲訴請離婚。(示意圖/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