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男子謝亞軒(22歲)去年10月無照駕駛租來的車輛,與友人黃佑呈(23歲)在北市南京東路上飆速,失控撞進騎樓,害死黃姓夫妻及謝姓保全3人,謝男駕駛的租賃車全毀,租車公司控告負責租車的趙姓男子涉嫌毀棄損壞罪。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趙男雖幫朋友租車,但並不知道朋友又將車輛借給謝男,無犯罪故意理由,予以不起訴;至於謝男遭控過失致死罪嫌,目前正由法院審理中。
▼▲謝亞軒去年在市區飆速失控撞上人行道,造成3死慘劇。(圖/資料照)
2018年10月11日晚間,謝亞軒無照駕駛一輛黑色豐田轎車,與同樣無照駕駛白色轎車的友人黃佑呈,在南京東路四段上的公車道一路狂飆,期間疑為閃避分隔島,謝男失控衝進騎樓,撞上謝姓保全(64歲)、黃男(66歲)及許妻(67歲),3人經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
檢警調查,謝男從未考過駕照,黃男則曾考駕照但沒考上,2人均是無照駕駛,而2男所開的車輛,分別由趙姓、呂姓男子各以每月3萬4千元向車行租來,檢方將謝、黃分別依妨害公眾往來致死、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等罪嫌起訴。
另外,租車公司針對謝男所開的黑車全毀為由,對負責租車的趙姓男子提告涉嫌毀棄損壞罪,趙男坦承替友人租車,但不知情被謝、黃開去飆速,事發後才知撞毀的車輛是自己租來的車子。檢方認為,趙男並非故意,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謝男遭控過失致死罪嫌,目前正由法院審理中。(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