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水燙、鞭炮炸GG 上「體育課」酷刑逼債嫌犯判賠46萬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以吳姓男子為首的討債集團,闖入欠債的廖姓男子及其簡姓友人投宿的旅館,拿熱熔膠條鞭打、熱水燙手腳、逼吞寶特瓶,鋁棒敲牙,還要簡男模仿A片自慰,甚至還拿熱水與鞭炮燙、炸下體;廖向吳男等人求償,新北地院判吳男及另外4名共犯要賠償廖男46萬餘元,可上訴;而吳男除了本案,還涉及其他刑案,一審法院判他12年徒刑,其中一年半可易科罰金,另4名共犯被判4個月至8年不等徒刑。

據悉,賴男不滿廖男積欠9萬元,且懷疑廖男向警方指控他是毒品上游,2013年6月14日清晨6時許,夥同吳姓男子等人闖入廖男投宿的旅館,以熱熔膠條、鋁棒毆打,還拿膠帶綑綁、熱水燙手腳、逼吞空氣槍鋼珠,恐嚇不配合就將人活埋。

廖男及簡姓友人被凌虐到早上9時許,因退房時間已到,吳男等人再把2人押往新北市樹林區一間旅館繼續上「體育課」播放追債時凌虐他人畫面,逼簡男生吞寶特瓶、拿鋁棒敲牙齒,甚至要簡男咬著鐵條,再由眾人敲擊兩側凌虐,並逼簡男咬鐵條撞垃圾桶。

簡男痛苦不已,拿鐵條敲牙齒自殘,眾人在旁嘲笑,凌虐到上午11時,吳男要兩人「二選一」,選擇「被栽毒」送辦,否則繼續「上課」,廖男不從,吳男隨即命兩人猜拳,逼贏家拿空氣槍射擊輸家身體。

賴姓男子還要簡模仿A片自慰,甚至拿熱水燙下體,還命廖男協助簡男勃起,吳男見狀加入,將鞭炮夾在簡男兩腿中點燃爆炸。當晚7時許,眾人將2人帶往樹林大同山觀景台,把鞭炮綁在簡身上點燃,要廖在前面跑,簡追到廖「才可下課(放人)」。

新北地院判吳男等5人要賠償廖姓男子46萬餘元;而吳男除本案外,還涉及其他刑案,一審法院共判他12年徒刑,其中1年半可易科罰金,另4名共犯被判4個月至8年不等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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