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23歲的蔡姓男子,去年在KTV唱歌,看到同包廂一名15歲的少女喝醉,竟然把少女載到汽車旅館企圖性侵,結果才剛脫少女褲子,就把少女嚇醒,雖然他趕緊停手,還是遭到判刑10月。
▲撿屍15歲少女 色狼摸這下代價10個月(示意圖/Shutterstock)
蔡姓男子是和朋友相約,在高雄鳳山一間KTV唱歌,同包廂還有一名15歲的少女,而少女疑似不勝酒力,喝醉昏睡,蔡姓男子想趁機撿屍,騎車把少女載到汽車旅館,接著脫掉少女褲子,猥褻下體時,少女突然驚醒,蔡姓男子也嚇了一跳趕緊停手離開,不過還是遭到提告。
雖然法院審理時,蔡姓男子解釋以為少女已經成年,但少女表示,之前就有穿國中制服到蔡姓男子工作的夜市牛排攤,認定蔡姓男子知道她未成年,最後法院依照成年人趁機猥褻少年罪將蔡姓男子判刑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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