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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歲老榮民…婚後3天「寫遺書贈房」小36歲陸配討不回!法官1句話解套

記者簡榮良/高雄報導

要錢不要人,劇情曲折不輸八點檔!高雄一名96歲老榮民與相差36歲的中國女子大談「爺孫戀」,婚後第3天就寫遺書、過戶房產,但陸配獅子大開口頻頻要求加碼百萬現金,老榮民這才醒了、翻臉打官司要討回房產,最終敗訴。主因是有錄音證據顯示老榮民是自願贈與。不過,判決中法官留一句話耐人尋味:妻子若未盡照顧義務,配偶依法仍可以聲請撤銷贈與,把房屋拿回來。

高雄一名96歲老榮民與相差36歲中國女子大談爺孫戀,婚後第3天就寫遺書、過戶房產。(示意圖/Pexels)
高雄一名96歲老榮民與相差36歲中國女子大談爺孫戀,婚後第3天就寫遺書、過戶房產。(示意圖/Pexels)

這場爺孫戀在外人看來不單純!判決書指出,2022年4月16日,老榮民當時93歲與小他36歲的中國女子登記結婚,3天後,將位於鳳山區的大樓過戶給中國女子,對方欲求不滿,要求加碼200萬現金,鬧得雙方不愉快,老榮民被小孩接回家住,這才曝光房產已過戶。

老榮民指控,婚後中國女子就不斷慫恿把房子過戶給她,他拒絕後,女子未經同意私自拿印鑑辦理過戶,接著人間蒸發,因此憤而要求歸還房產,昔日鴛鴦對簿公堂。

中國女子則委屈巴巴說道,老榮民獨居、老了要人照顧,自己從2014年就殷勤主動擔起照顧責任。婚後老榮民自認年事已高,為了讓另一半生活無憂,委託她辦理過戶等手續,經過戶政、地政人員致電確認無誤,贈與行為才生效。

法官審理後認為,有錄音檔證據顯示老榮民曾承諾婚後財產均歸陸配所有,甚至還立了遺書,也同意女子代為辦理過戶手續,因此判決榮民敗訴,仍可上訴。

不過有趣的是,法官在判決書中留了一手,「妻子若未盡照顧義務,配偶依法仍可以聲請撤銷贈與,把房屋拿回來」。

#榮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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