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直銷拉到床上!摩鐵車上激戰…夫見「滿身吻痕」驚被綠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秦姓女子和許姓男子結婚近10年,她原在市場擺攤,轉做直銷後,也拉攏本來生意上的陳姓男常客加入,不料兩人竟展開不倫戀,多次在汽車旅館發生關係,直到許姓人夫驚見妻子滿事吻痕,才知綠光罩頂,憤而對陳男提告。

判決書指出,許姓人夫主張,妻子原本在市場擺攤賣水餃,陳男常常捧場,也知道妻子婚姻狀況,妻子轉從事直銷商時,也拉著陳男一起加入,且因二人間有借貸關係,因此逐漸熟識,多次以交付直銷商品及返還借款為由相約見面,兩人自2019年8月17日至2020年10月26日期間,到林口汽車旅館等地發生關係。

▲新北人夫驚見直銷妻身上吻痕,才知被綠。(示意圖/pixabay)

人夫表示,因為在妻子身上發現滿是吻痕後,妻子才向他坦承出軌,透露和陳男友過15至20的性行為,且妻子也曾和友人在LINE提過起事。他認為,陳男明知對方已經結婚,卻仍存有逾越普通朋友的不正當往來,甚至發生性行為,已經侵害配偶權,破壞婚姻及家庭生活圓滿,讓他精神上受極大痛苦,因此向陳男提告,求償100萬。

對此,陳男則喊冤,表示因向秦女買水餃相識,互動僅是一般老闆與客人間寒暄,不知秦女已經結婚,之後被邀請加入直銷,兩人因工作關係偶爾相約見面,交付直銷商品,但並沒有向許男所指控的,到摩鐵發生關係。

但秦女則證稱,為了獲取業績的積分,曾向陳男借款2萬元,扣除對方向她拿益生菌的錢,她匯還7000元給他,雙方從2019年8月中旬開始到摩鐵發生性行為,有借貸關係後頻率增高,從一個月一次,到半個月一次,再到一星期兩次,最後一次是2020年10月26日於車上發生。

新北地方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不採信陳男的說詞,另審酌人夫與妻子的婚姻已經破裂,只是因為孩子監護權問題才遲遲沒有離婚,因此判陳男應賠償許姓人夫3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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