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去年3月間,新北市25歲的男子王秉華,因與妻子發生爭吵,竟怒持刀下車、隨機殺害32歲林姓騎士。今年5月間,台北地院一審重判死刑,目前案件正上訴高院中。由於王秉華之羈押日期,將於本月5日屆滿,高院審酌後認為,其涉犯殺人重罪,有高度逃亡可能,因此有羈押之必要,裁定自本月6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可抗告。
▲新店隨機殺人案,王秉華一審判死,高院裁定延押2月。(圖/資料照)
回顧過去案情,去年3月13日晚間,王秉華在車上跟妻子吵架後,因心情不佳,持生魚片刀隨機殺害林姓騎士,而林男因左心室遭刺穿,導致出血過多死亡。王秉華被檢方起訴聲請羈押獲准。事後,王秉華主張自己罹患精神疾病,並要求聲請鑑定,還於審理期間抄心經等,盼法官能減刑,王的律師也主張、其患有「間歇性暴怒障礙症」,當時是處於失控狀態,非最嚴重罪刑。
▲新店隨機殺人案,王秉華一審判死。(圖/翻攝IG)
今年5月26日,台北地院一審宣判出爐,法官認為王秉華僅因與妻子吵架,就對無辜路人行刺,使被害人臨終極度恐懼,讓被害家屬承受極大痛苦,若輕判無法還被害人公道,應將王秉華與社會永久隔離,以防有心人士惡意效仿,因此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目前全案上訴高院,法院審酌其羈押日期將屆滿,為確保審判順利進行,裁定延押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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