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大型長照機構可提供員工托幼 最快年底上路

因應長照服務發展,並提供從業人員友善職業環境,衛福部預告,雇用超過100人的大型長照機構,將可提供員工托幼服務,也可和其他雇主辦理聯合托育,最快年底可公告上路。

▲大型長照機構將可提供員工托幼服務,最快年底上路。(示意圖/中央社)

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近日預告訂定「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得提供之服務」,受雇者達100人以上的長照機構,可以提供員工子女幼教與照顧服務,並可與其他雇主簽訂契約,辦理聯合托育。

長照司副司長周道君今(10)日告訴中央社記者,因長照機構是特殊型態法人,依法規定設立主要目的是提供長照服務,另可設立社福機構,但若要提供其他服務,必須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才可提供。

周道君說,基於國內長照服務發展,長照機構內部員工有托嬰、托幼等需求,其中托嬰屬社福體系,原本就可提供,但托幼屬於教育體系,因此本次特別訂定,讓法制上更明確。

「老幼共融」、「老幼共學」是近年長照領域新興議題之一,但周道君說,長照機構的住民大多是失能長者,要達到老幼共融、共學不易,主要是著眼於機構內部員工照顧。

至於規定100人以上長照機構可提供托幼服務,周道君說,是因有托幼需求的人數達一定規模,提供服務才較符合效益。

但他也坦言,目前國內長照機構以中小型為主,但未來可提供員工幼托服務,希望長照機構業者營運到較大規模時就可提供幼托服務,提升員工照顧,也增加就業誘因,吸引更多人才加入長照服務。

周道君說,依照法規作業程序,經過2個月預告期彙整各界意見,後續需要衛福部法規委員會討論,若一切順利最快可於今年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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