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出軌釀嚴重死傷!破碎車體夾屍體 如人間煉獄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鐵6432次普悠瑪列車於2018年10月21在宜蘭新馬站前發生超速翻覆事件,導致全車18人死、215人輕重傷慘案;宜蘭地檢署認定司機員尤振仲、試車小組成員及時任台鐵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綜合調度所長吳榮欽涉有過失,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案經宜蘭地院審理,將在今(18日)上午11時宣判。

▲2018年10月21日,6432次普悠瑪號列車翻覆。(圖/翻攝畫面)

回顧整起案件,2018年10月21日下午4點50分,由樹林車站開往台東的6432次普悠瑪號列車,在通過新馬車站不久後發生翻覆意外;宜蘭縣消防局第一時間投入大量人力、機具前往現場搶救,但一進入車廂內只能用「慘」來形容,一名參與救援的義消就透露,雖然車廂裡大致完整,但可能是車速過快,不少乘客被拋出車外,破碎的車體夾雜殘破的屍體和大量血跡,現場猶如人間煉獄。

事發後,宜蘭地檢署緊急組成專案小組,發現普悠瑪列車於出事前以超過140公里的高速,通過速限75公里的新馬車站前306米彎道,超過該彎道臨界速限,造成列車出軌左傾翻覆,第2至8節車廂也緊跟出軌,推擠側翻,呈現W狀,進而釀18死、215傷慘劇,台東縣董姓家族甚至一家有8人魂斷新馬站,成為台鐵近年來最嚴重的死傷事故之一。

在歷經近8個月的追查後,宜蘭地檢署2019年6月宣布調查結果,包括肇事司機員尤振仲、前台鐵局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以及台鐵局綜合調度所所長吳榮欽被以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其餘包括曾任台鐵局長的周永暉、范植谷、鹿潔身等及相關人員共16人獲不起訴處分。

▲此次意外造成18死、215傷慘劇。(圖/翻攝畫面)

起訴書內容指出,柳燦煌於普悠瑪列車採購案疏於檢驗測試程序之項目審定,致ATP遠端監視系統未作動即投入營運;吳榮欽任職期間,未落實監視ATP開關機制的監視義務,致ATP遠端監視系統未能落實功效,均涉違法失職。

尤振仲則因違反規定,擅自關閉ATP且高速行駛,造成事故發生重大傷亡,列車失去ATP保護功能後,尤振仲不僅沒有通報,也未在頭城站重新開啟ATP,他一再錯過重啟ATP的機會,導致最後列車以時速141公里的速度,在新馬站月台前的彎道過彎,列車出軌翻覆。

全案歷經2年多、860多天的審理,宜蘭地方法院將於今天上午11點,在該院刑事第一法庭進行宣判;由於「普悠瑪翻車事故」受社會大眾矚目,因此宜蘭地院表示,宣判後會召開記者會公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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