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何辜?大寮、仁武幼兒園「不當對待」均遭市府勒令停辦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高市針對近日大寮區、仁武區2所私立幼兒園不當對待幼兒事件,因違規情節重大,加重裁處停辦並公布負責人幼兒園名稱,教育局將協助輔導幼兒家長轉介到其他幼兒園,其中大寮某幼兒園因不當對待多名幼兒屬實外,勒令停辦1年,另外在2日間所發生的仁武區另家幼兒園也發生對幼兒園不當對待等事件,經教育局查證最少5名幼童受害,依法勒令停辦6個月。

▲大寮區某托育中心及仁武區某幼兒園都傳出不當對待幼兒事件,市府分別勒令停辦1年及6個月處分。(圖/翻攝畫面)

對於近期發生多起幼兒遭不當對待事件,市府召開臨時社會安全網會議,並透過交叉比對後發現該大寮區某幼兒園黃姓負責人家族,名下共有兩間私托及兩間私幼,市府主動稽查後發現,四間機構有三間有不當管教或設施設備不合乎規定等違規事由。採停辦裁罰處置,公佈負責人姓名及三間違規托嬰托幼機構名稱。

社會局表示,重新裁量後因違規情節嚴重加重裁罰,該機構停辦一年公布機構名稱,並限期輔導改善。社會局依同法第107條,命該托嬰中心自11月1日起停辦1年並公告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托嬰中心如拒不遵從或停辦期限屆滿未改善者,設立許可主管機關應廢止其設立許可。

另外,針對仁武區4歲童疑似遭虐案,教育局獲家長陳情立即到園查察,從監視器畫面發現除陳情外,另有2名也有疑似遭受教保員拿取塑膠嗶嗶搥打恐嚇,威脅3名幼生入眠,令幼生心生恐懼,並命2名幼生罰站,以不當方式對待多名幼兒,致生幼兒身心受到痛苦或侵害之不當管教情事,也屬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1條第2款規定情節重大之情事,教育局將加重裁處。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