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滲透校園竊密?清大:未參與運作 教育部令即刻撤離

媒體報導,由中國廈門市政府等機構設立的「清華海峽研究院」涉違法在國立清華大學成立「新竹辦公室」攬才。清大對此表示,此機構不屬於校方,未曾知悉或參與運作。

自由時報報導,國安單位掌握,台灣清華大學校友會與中國廈門市政府、北京清華大學共設「清華海峽研究院」,在未經官方許可下,違法於新竹清大校內設立「清華海峽研究院新竹辦公室」,為其總部在台從事技術研發、攬才、投資等業務,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中共滲透校園竊密?教育部回應要查(資料圖)

對此,國立清華大學今天向中央社記者提供新聞資料指出,「清華海峽研究院」為部分校友成立的服務校友推廣教育及創業機構,是向財團法人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轉租在學校的空間作為辦公室。

清大表示,此機構非屬清華大學,校方也未曾知悉或參與其中運作。

新聞資料中,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董事長盧崑瑞指出,據他所知,「清華海峽研究院」已有相當長一段時間未曾運作,今年底租約到期後,也不再續租空間。

清華大學校友總會也在新聞資料中表示,校友總會並未與「清華海峽研究院」有任何接觸與合作,相關活動也並未知會或邀請參與,校友受邀出席為個人行為,會內並不知悉。

教育部稍早回應表示,日前接獲陸委會詢問本案相關內容,即立刻函請學校釐清相關細節,並轉知大陸委員會協助認定。目前針對本案相關疑義,已再次函請清大校友會就相關細節予以說明及釐清。另外,教育部也會在接獲清大校友會回復後,會同大陸委員會及國安單位共同研商,認定本案是否已涉及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之1、第40條之2等相關規定,並依法予以處理。

教育部指出,針對國立清華大學將校內空間租供清華海峽研究院(新竹辦公室),作為辦公處所部分,已督導國立清華大學依該校場地設備管理使用相關規定,「針對本案違背法令情事,立即停止其使用並即刻撤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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