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櫃車國道逼車、鬼切…惡霸行徑全都錄!警現逐條開罰慘了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11/17 10:35 發稿 |14:35 更新:新增影音 】

近來大車車禍事故特別多,日前又有一名曾姓駕駛在網路上PO文,抱怨在國道上遇到有貨櫃車不僅危險蛇行,甚至將他逼到外側路肩,非常危險,而他將逼車影片上傳網路後,國道警察也隨即展開偵辦,並依法製單舉發。

據了解,15日曾男駕駛的小客車從汐止交流道進入國道1號往北行駛期間,內側一部貨櫃車想強行變換至外側車道,卻疑似因安全間隔距離不足沒有成功,曾男見狀雖放慢車速,並變換至內側,想讓貨櫃車超越,然而貨櫃車駕駛卻仍心生不滿,開始一連串惡意逼車。

▲貨櫃車國道危險蛇行還逼車。(圖/翻攝自臉書)

從曾姓駕駛上傳的行車紀錄器中,可看到貨櫃車駕駛不僅數度阻擋曾男車輛,甚至還突然減速,曾男為了避免衝突,於北向6.2公里處加速超越該部貨櫃車,本以為事情應該告一段落,誰料當曾男車輛開到外側車道時,貨櫃車竟又加速追了上來,並從內側車道直接切換至外側車道,且沒有保持安全間隔距離,導致曾男車輛被迫閃避至外側路肩。

事後,曾男仍餘悸猶存,除了就近向汐止派出所提出檢舉,並PO網提醒網友注意,國道警察看到貼文後,也主動展開調查。經國道警察檢視逼車影片,發現貨櫃車前段逼車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3款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另依該條例第43條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車牌照6個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貨櫃車甚至從內側直接鬼切到外側,非常危險。(圖/翻攝自臉書)

貨櫃車後段於八堵交流道前,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間隔之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4款未依規定變換車道,處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而依規定,大型車除超車得使用與外側車道相臨之車道外,應行駛外側車道,但該部貨櫃車沿途非超車時行駛內車道,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3款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此外,貨櫃車惡劣逼車行徑,也已涉及公共危險及強制罪嫌,國道警方將通知駕駛人到案說明,並於偵辦後移送法辦。警方指出,惡意逼車容易造成自身及用路人極大危險,國道警察將增派偵防車,以不定時巡邏方式蒐證,遏止惡意逼車不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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