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椒水KO汐止棍棒哥!騎士「補噴」 律師:可能防衛過當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汐止昨天(16日)晚間發生一起「辣椒水對決木棍」的行車糾紛事件,引起網友討論,一名網友也提出質疑,林姓駕駛被陳姓騎士噴辣椒水後,一手抵著車窗支撐,已無攻擊的狀況,陳男卻又衝上前「補噴」,不禁質疑是否有「防衛過當」,對此,一位不願具名的律師透露,林姓駕駛當時眼睛不適,且已無不法侵害情事,陳男再噴辣椒水,可能達到防衛過當程度,而構成傷害罪。

▲林男被陳男噴辣椒水後,抵著車窗支撐,已無攻擊的狀況,卻又被陳男衝上前「補噴」。(圖/翻攝畫面)

回顧事發經過,21歲林姓廂型車駕駛,昨天(16日)晚間8時許,行經汐止新興路時,不滿前方34歲陳姓機車騎士阻擋到他的行車動線,便下車理論,並持路邊撿拾的木棍追打陳男,反遭辣椒水噴灑的行車糾紛,事後雙方各自前往醫院治療並驗傷,向對方提出傷害告訴,警方也依規定受理,將2人函送法辦。

整個衝突影片也在網路上流傳引發討論,大多數網友軍支持陳姓機車騎士持辣椒水自保的行為,但有網友也提出看法指出,陳男當時朝林姓駕駛噴灑辣椒水後,林男當下丟下棍棒,並一手撐著車窗,明顯已無攻擊行為,陳男卻又再度朝他「補噴」,質疑是否有「防衛過當」嫌疑。

▲打人的林男痛到眼睛睜不開,但仍繼續開罵。(圖/翻攝畫面)

對此,一名不願具名的律師指出,陳姓騎士因林姓駕駛朝其揮舞球棒的現在不法侵害行為,為防衛自己而向林姓駕駛噴灑辣椒水的行為,應屬正當防衛而不罰。

律師接著說,然而在林姓駕駛球棒掉落後,明顯看出林姓駕駛眼睛不適且現在不法侵害業已排除,陳姓騎士再補噴辣椒水的動作很有可能會達到防衛過當程度,成立傷害罪。

至於是普通傷害罪或過失傷害罪,可能還是要檢警偵查後就陳姓騎士當下主觀犯意來做認定。

▲打人的林男痛到眼睛睜不開,但仍繼續開罵。(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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