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想過年?陸軍下士爽放25天黑假 判拘役70日

記者游承霖/桃園報導

陸軍六軍團第二一指揮部一名34歲陳姓下士無線電話務士,奉派參加國軍聯合戰區層級模擬演訓系統(JTLS)系統圖台操作高級訓練任務,由於適逢農曆過年,與調整受訓日期,受訓單位便2度要求學員歸建原單位後再返回受訓,沒想到,陳男竟爽放黑假25天,事後被移送法辦,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依2個《無故離去職役逾六日》處拘役70日,得易科罰金7萬元。

判決指出,陳男隸屬於陸軍六軍團第二一指揮部下士無線電話務士,前年12月23日受遴選奉派在陸軍第六軍團關渡地區指揮部接受「國軍聯合戰區層級模擬演訓系統(JTLS)」訓練,原定訓練至4月24日止。

受訓單位考量適逢農曆過年,便要求受訓人員在去年1月17日返回原單位歸建,並於2月3日在返回訓練,此外,該單位有學員反應需申領領導加給等需求,因此又將原訂於2月17日至4月17日的第2 階段「圖臺操作手第二階段熟裝訓練」分為三梯次,受訓期間空檔應回歸原單位歸建。

沒想到,陳男竟從1月17日起就返回新北市住處,並未歸建原單位,直到2月2日才返回受訓,而階段訓練期間,從2月24日起就逕自返回住處,直到3月4日單位因故取消訓練後,才返回原服役單位報到,共計放了25天黑假。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陳男案發時仍為現役軍人,本應遵守法紀,依指揮履行職役,竟趁所參加的外地訓練因故調整受訓期間的機會,心存僥倖擅自不假未歸建原單位逾6 日共2 次,影響部隊領導統御及軍隊紀律維護甚鉅,且對軍隊人員控管造成影響,所為應予非難,考量他始終坦承犯行,因此依2個《無故離去職役逾六日》處拘役70日,得易科罰金7萬元。

▲法官判陳男拘役70日,得易科罰金7萬。(示意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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