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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發票中2百嗨PO文…卻被盜領!嫌犯遭通緝下場慘

記者洪琮翔、簡翰鳴/台北、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洪姓男子,4月到連鎖壽司店用餐,之後對獎,發現發票中了2百元,開心PO文分享,沒想到事隔幾天到超商兌獎,卻被拒絕,因為有人比他早一步領獎,但從頭到尾發票都在他的身上。原來是被有心人「盜領」,透過照片掃QRCode領走2百元。事後嫌犯被鎖定,還不到案說明,檢方發布通緝。

▲每2個月都能對獎發票。

不管刷卡還是付現,買東西就等這一刻。拿到發票,每2個月對獎時間一到,不管是中大獎,還是中小獎,千萬別這樣做。

急著向朋友分享中獎喜悅,小心讓你欲哭無淚,連錢「都可能拿不到手」。

記者洪琮翔:「高雄一名洪先生日前到餐廳用餐,很幸運他的發票中了200元,他開心的PO文分享,但沒想到日後到超商兌獎,才驚覺自己的發票遭人盜領。」

當事人洪先生:「因為很難中,然後就想要PO個文,完全沒有料到會因為這樣就被盜領,因為發票從頭到尾都在我身上啊!怎麼會這麼簡單就被盜領走,我滿不能理解的耶!」

▲紙本發票必須在背面簽名、寫上聯絡方式,核對證件後才能領獎。

本來的小確幸全變了調,原因就出在電子發票上的「QRCode」,相較過往紙本發票,必須在背面簽名寫上聯絡方式,並核對證件才能領獎,電子發票只要在財政部APP掃描QRCode就可以,不過要先通過這一關。

除了要輸入個人身分,還得綁定帳戶,就算有心人一時能拿到錢,還是難逃法網。高雄洪先生發現遭人盜領後,第一時間就報警,波麗士大人循線追查,鎖定犯案對象,也通知到案,但嫌犯卻不當一回事,還因此被通緝。

▲住在汐止的嫌犯,遭到警方逮捕。

員警:「大哥你好,證件麻煩看一下好不好。」嫌犯:「喔好。」

住在汐止的嫌犯,被通緝不到2天,就遭到警方逮捕,移送士檢。

當事人洪先生:「我覺得滿扯的耶!為了2百塊(被通緝),如果是我就趕快賠他錢,賠2百塊就好了。」

律師鄭皓軒:「可能會成立偽造文書罪,其次可能會涉及對自動付款設備詐欺取財罪,利用不正當的方法將虛偽的資料輸入到APP去領獎(違法)。」

真的藏不住喜悅,最好把QRCode或二維碼遮住,避免遭人盜領,但想靠著「小動作」發大財,這回拿了2百元的代價,不只遭通緝,恐怕面臨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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