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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電毯、熱敷墊別超過「黃金分鐘數」避燙傷 3族群不要用

生活中心/詹婷惠報導

每到天氣變冷,各種抗寒小物紛紛出籠,暖暖包、暖爐、電熱毯等都深獲民眾歡迎。不過,在保暖之餘,食藥署提醒,用電熱毯須注意使用時間,以15至20分鐘為宜,否則容易因為熱積蓄造成燙傷。

每當天氣轉冷,各式抗寒家電便紛紛出動。(示意圖/資料照) 

▼▲每當天氣轉冷,各式抗寒家電便紛紛出動。(示意圖/資料照) 

每當天氣轉冷,各式抗寒家電便紛紛出動。(示意圖/資料照) 

時序進入12月中旬,氣溫也將越來越低,各種保暖、抗寒小物紛紛在市面出現,民眾可視需求選購合用的產品。不過,在保暖之餘,也別疏忽使用安全,昨(12)日,食藥署在臉書粉專「食用玩家-食藥署」發文,提醒大眾使用電熱毯或熱敷墊時,時間設定在15至20分鐘就好,否則容易因為熱積蓄造成燙傷。

食藥署也於「食藥好文網」提到,針對整件式電毯,建議溫度設在攝氏40度以下,定時使用1至2小時;若溫度高於攝氏40度以上,則可在睡覺前30分鐘預熱,睡覺後不要超過30分鐘,即可切斷電源,因為電毯餘溫加上人體溫度,就有保溫效果;使用時還需特別注意另外再舖一層薄被,避免皮膚和電毯直接接觸,若是穿著衣服睡覺,只要隔一層被單即可。

食藥署提醒,使用電熱毯或熱敷墊時,以15至20分鐘為佳。(示意圖/記者詹婷惠攝影)

▲食藥署提醒,使用電熱毯或熱敷墊時,以15至20分鐘為佳。(示意圖/記者詹婷惠攝影)

在使用熱敷墊時,也必須注意溫度和時間,若直接接觸皮膚表面,溫度要在攝氏45度以下,若隔著毛巾或衣服,則可調高至攝氏50度,熱敷時間約15至20分鐘即可。此外,人體不同部位皮膚對熱的耐受力不同,例如脖子皮膚較薄,千萬不可熱敷過久,以免燙傷;不會表達對溫度感受的嬰兒,以及孕婦、糖尿病患者等較特殊族群,也要避免使用電毯或熱敷墊。

食藥署最後提醒,熱敷墊則屬於醫用器材,適度的局部熱敷可以舒緩疼痛,但也必須小心使用;購買前也應看清外包裝標示,是否有衛生福利部核准的「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以及廠商名稱、地址、品名、製造日期和保存期限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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