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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手機遭遠端移除 陳修將交保6天「再回看守所」收押

記者潘靚緯/彰化報導

「76行者遺體修復團隊」總召集人陳修將,涉嫌在汽車旅館殺害22歲女友,遭彰化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9日下午法官裁定20萬交保、限制住居。在陳修將交保6天後,法院在今(14)日下午傳喚陳修將重開羈押庭,在2名長髮女助理的陪同下現身步入法院,稍早彰化地院裁定陳修將收押、未禁見。彰化地院庭長黃齡玉說明羈押理由是陳修將手機內的微信,以及手機帳號的通訊軟體,有遭人遠端移除的情況,再加上有新事證,因此撤銷先前交保的裁定。

彰化地院14日下午重開羈押庭,裁定陳修將收押未禁見。 (圖/翻攝畫面)

▲▼彰化地院14日下午重開羈押庭,裁定陳修將收押未禁見。 (圖/翻攝畫面)

彰化地院14日下午重開羈押庭,裁定陳修將收押未禁見。 (圖/翻攝畫面)

由於陳修將9日交保後,未回到戶籍地溪湖,也未回到彰化和美住家,行蹤成謎。檢方認為他有串證及湮滅證據之虞,10日提出抗告。14日下午重開羈押庭,陳修將身穿格紋襯衫、牛仔褲、頭戴鴨舌帽,由2名女助理陪同現身法院外,遲到了5分鐘,面對記者提問會不會擔心再被收押,他僅簡單回應「我們依法」,隨即匆匆步入法院。歷經約兩小時的開庭,法院作出收押裁決。

彰化地院庭長黃齡玉表示,12月9日受命法官認為,陳修將有一定住居所,也有將被害人送醫,案發後證人均傳訊到庭,現場部分亦經員警採證完畢,被告應無勾串證人或湮滅證據之虞,認為無羈押必要,命以2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但檢察官提出新事證,指出被告扣案手機內通訊軟體LINE及微信遭人登出,有湮滅證據之虞,聲請撤銷原處分。

彰化地院庭長黃齡玉指出,陳修將扣押的手機遭人從遠端登出帳號,加上陳修將曾有多次未到案紀錄,因此撤銷先前交保裁定。(圖/翻攝畫面)

▲彰化地院庭長黃齡玉指出,陳修將扣押的手機遭人從遠端登出帳號,加上陳修將曾有多次未到案紀錄,因此撤銷先前交保裁定。(圖/翻攝畫面)

法院合議庭重啟訊問後,認為陳修將涉犯傷害致死之犯罪嫌疑重大,先前案件有多次未到庭之紀錄且其與配偶關係不睦,戶籍地為配偶娘家,且被告查扣之手機發現手機內通訊軟體遭他人以遠端操控登出,足認所犯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或勾串證人之虞,構成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3款之羈押理由,認為被告有羈押之必要。但審酌勾串證人的證據強度不強,所以未裁定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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