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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挖礦機房」想省開銷!新竹男破壞電箱 竊178萬電費

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加密貨幣掀起挖礦熱潮,就連網紅含羞草也被盜用名氣,詐取財物。新竹一名彭姓男子,2017年在新竹地區經營虛擬貨幣礦場,裝設機台全天候挖礦,因用電量大,為減低電費支出,破壞台電電表,短計竊取電能高達67萬餘度,共計詐得短繳電費約178萬多元;新竹地院審理終結,彭男被依兩個詐欺得利罪各判刑6月。

新竹彭姓男子經營虛擬貨幣礦場,為了省電費,破壞電箱竊電。(示意圖/資料畫面)

▲新竹彭姓男子經營虛擬貨幣礦場,為了省電費,破壞電箱竊電。(示意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彭男和友人共同經營虛擬貨幣挖礦事業,2017年6月間,彭發現挖礦機台(伺服器、電腦主機等)用電量甚大,為減低電費支出,以15萬元代價,委託林姓友人私自將挖礦一廠房的台電新竹區營業處的電表外箱封印鎖撬開,破壞鉛封印及電表計量齒輪,致該電表計度失準,使台電抄表人員陷於錯誤,詐得短繳電費約74萬4889元。

同年12月間,彭男在鐵皮屋挖礦二廠房,又找來林姓友人,以每月5萬元代價,在每2個月台電公司抄表前後接續私自破壞電表,這次詐得短繳電費約104萬6612元,林男則收受共計29萬5000元。

據台電公司估算,短計電能分別高達28萬餘度、39萬餘度,造成不小的損害。法官指出,彭男犯後自始坦承犯行,也與台電達成和解,對於兩廠竊電已經繳納37萬餘元,但林男始終始終否認犯行,且前後供述矛盾,意圖卸責,審酌將彭依兩個詐欺得利罪各判刑6月,易科罰金36萬元,林男則被依兩個共同犯詐欺得利罪判刑9月、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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