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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警官收賄!把色情業者當「提款機」 喝花酒還嫌小姐醜

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時任高雄市警局督察孫啟義收賄,二審維持原判11年有期徒刑。 (圖/翻攝臉書)

▲時任高雄市警局督察孫啟義收賄,二審維持原判11年有期徒刑。 (圖/翻攝臉書)

真的是警界之恥!孫啟義曾任高雄市警局督察,卻遭控收賄,不法所得高達近29萬元,連家中的冷氣、洗衣機費用全數都色情業者劉男買單,還接受招待到越南喝花酒,甚至嫌小姐太醜退貨,這一連串吃相難看的行徑被全數揭開,一審高雄地院認定孫男收賄包庇色情業者,依貪汙罪判他11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二審維持原判,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孫啟義擔任高雄市警局督察室督察,負責偵搜、調查、取締、查緝涉嫌經營女侍脫衣陪酒等色情營業場所。但孫啟義卻收了多年好友劉男的2萬元紅包,允諾替劉男關說,好讓其經營的「佳佳小吃店」能夠少點臨檢,孫啟義雖然真的有前往打點轄區派出所,但紅包卻遭到所長拒收。

半年後,103年6月孫啟義前往按摩店消費,最後3400元費用,最後也是叫劉男前往刷卡買單;同年8月,孫啟義欲修繕老舊透天厝,其工程款20萬也由劉支付,後來的冷氣、洗衣機費用也全包下了,孫啟義儼然把劉男當成行動提款機。

孫啟義甚至要劉男招待他到越南旅遊,住五星級飯店還喝花酒,還因為劉妻帶來的小姐不漂亮而生氣退貨。種種收賄醜陋行徑被揭穿,孫啟義在庭上稱,與劉男認識,後來交惡才被栽贓。

高雄地院認為,孫啟義身為高雄市府警局督察室督察,卻收受妨害風化業者賄賂,影響犯罪偵查及社會治安,敗壞警界風紀,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罪,判他11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二審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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