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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壞身教!台南父帶頭拖行野生烏龜10公尺 出腳踩踏龜殼

記者王紹宇/台南報導

一位爸爸帶小孩到台南奇美博物館,看到湖邊有一隻烏龜爬出來,爸爸竟然抓起烏龜沿路拖行。

一名父親拖行野生烏龜離池塘十多公尺遠。(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一名父親拖行野生烏龜離池塘十多公尺遠。(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小朋友:「把牠拉到後面一點。」

灰衣男雙手抓著龜殼,拖著烏龜在草地爬行,離池塘十多公尺遠,小朋友在一旁嬉鬧還出腳踹烏龜,其他民眾看到趕緊制止。

民眾:「弟弟你這樣不可以,牠的身上,牠如果碰到人的細菌的話,牠很容易生病喔。」

不少民眾會來奇美博物館周遭遊憩,湖邊平常就能看見天鵝、鴨子、烏龜等動物

▲不少民眾會來奇美博物館周遭遊憩,湖邊平常就能看見天鵝、鴨子、烏龜等動物。

眼看烏龜要爬回池塘,男子還故意伸腳踩住龜殼,連小朋友都看不下去。

小朋友:「爸爸不要,讓牠繼續。」男子:「牠要睡覺了,牠要睡覺了。」

做父親的竟然帶頭捉弄烏龜,26日聖誕周末假期,台南奇美博物館不少民眾出來過節,平時湖邊就能看見天鵝、鴨子、烏龜等野生動物,身為家長卻做出最壞示範。

烏龜想要爬回池塘,男子卻故意伸出腳踩住烏龜殼。(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烏龜想要爬回池塘,男子卻故意伸出腳踩住烏龜殼。(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民眾:「應該是要欣賞牠們、愛護牠們,因為來到這個地方就是要保護牠們。」

民眾:「他這樣有點是以自己的樂趣為主,沒有看到那隻烏龜一直在掙扎,而且他已經是爸爸了還做這樣不良的示範。」

農業局動保處動保組長周駿男:「看起來是野生的烏龜啦,不屬於動保法定義的動物,虐待跟傷害看起來,從影片中看不出來,但是看起來是有騷擾的程度。」

依照動保法,惡意虐待動物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罰200萬元,儘管野生烏龜不適用於動保法管理範圍,但家長在孩子面前應該教導愛護動物,而不是做出最壞身教。

★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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