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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前虐殺混血少女獲減刑 他竟再哭求:想交保回家賺錢

記者林意筑/台北報導

林女遭殺害焚屍,遺體在草叢涵洞被發現。(圖/資料照)

▲林女遭殺害焚屍,遺體在草叢涵洞被發現。(圖/資料照)

24年前,平鎮一名17歲台日混血林姓少女,慘遭虐殺焚屍,之後有目擊者出面提供線索,警方才一舉破獲延宕多年的懸案,並查出當時為軍人的潘姓男子,夥同陳姓女友、2男女共犯所為。案經桃園地院審理,一審判潘男與陳女無期徒刑,案件上訴至高院後,因考量事發時凶手年僅19、20歲,則改判為14年6月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高院昨(4)日代開羈押庭,潘男懇求法官讓他交保賺錢養家,並保證不會逃亡。

回顧過去案情,1998年12月間,桃園平鎮靠近中山高速公路旁,一處涵洞草叢內發現有女性焦屍,但因為遺體難以辨識,所以遲遲查無身分,直到2020年5月間,有目擊民眾提供線索,檢警因此重啟調查,不但確認死者身分,還查出是潘男跟陳女、2男女同夥共同犯案。據檢警調查,林女當年負氣離家,到平鎮某檳榔攤打工,該檳榔攤為當時19歲潘男、20歲陳女、18歲吳男、15歲陳女合資經營。

17歲的林女遭人殺害焚屍。(圖/翻攝畫面)

▲17歲的林女遭人殺害焚屍。(圖/翻攝畫面)

當時潘男為義務役軍人,擔心吸毒遭被害人檢舉,又質疑林女偷錢,於是夥同其餘3人將她拘禁,剃光頭髮凌虐後,再用毛巾絞死並將屍體載到平鎮焚屍。桃園地院一審時,重判潘男跟陳女無期徒刑,但二審時高院考量事發時凶手年僅19、20歲,則減輕刑度,改判兩人均14年6月徒刑。

因兩人羈押期將於本月19日屆滿,因此最高法院委由高等法院,召開2人的延長羈押庭,庭訊時潘男主張本案的追訴權時效已完成,並表示,他被逮前在做小吃生意,生活並不富裕,被押1年半以來積蓄花光光,他沒有能力逃亡。

潘男更在法庭上哽咽,訴苦父親日前過世,母親身體不好,家中還有幼女需要扶養,所以希望法官讓他交保、賺錢養家。潘男更強調,願意以任何方式具保,保證不會逃亡,希望法官給他一個機會。此外,潘男律師表示,潘家已籌到50萬元,本件追訴時效有爭議,希望法官能讓潘回家過年;而同案被告陳女則未多表示意見,法官諭知候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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