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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惡臭源頭是他! 電玩大亨周人蔘違法燒垃圾判1年3月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周人蔘2018年間因案遭通緝後,在板橋車站違規迴轉遭警方逮捕。(資料照/翻攝畫面)

▲周人蔘2018年間因案遭通緝後,在板橋車站違規迴轉遭警方逮捕。(資料照/翻攝畫面)

新北市府2019年間接獲林口民眾檢舉,夜間常有燃燒物品後的惡臭味,立案調查後,赫見罪魁禍首竟是昔日的「電玩大亨」周人蔘,沒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下,竟與楊姓女友人合作,非法替人處理事業廢棄物,從中獲利49萬餘元,新北地院今(6日)依廢棄物清理法判周人蔘1年3月徒刑,楊女6月徒刑。

據悉,周人蔘並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卻與楊姓女友人合作,以每月6千元到8千元不等金額,替系統家具、石造工程等4間公司收取垃圾與一般事業廢棄物後,事後再將這些收來的廢棄物,堆放於他受託管理,位於林口區菁埔段後湖小段、瑞樹坑瑞樹坑小段的土地,接著又雇用外籍移工,協助載送、傾倒廢棄物,以怪手挖洞後趁夜間焚燒廢棄物。

空拍機蒐證。(資料照/翻攝畫面)

▲空拍機蒐證。(資料照/翻攝畫面)

全案直到林口地區住戶暗夜時常聞到惡臭,投訴新北市府,市府環保局啟動「新北環境稽查重案組」,會同林口警方以陸上縮時攝影、空中空拍,長時間蒐證後,一舉逮捕周人蔘與楊姓女友人,清查不法所得約49萬餘元。

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周人蔘過去就有違反清除、處理廢棄物的違法紀錄,卻又犯下本案,顯見他忽視法律禁令,對刑罰反應薄弱,應加重其刑,因此依廢棄物清理法判他1年3月徒刑,沒收犯罪所得49萬元,至於替周人蔘收錢的楊女,則因未獲任何利益,或法官酌減其刑,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環保局人員前往查緝。(資料照/翻攝畫面)

▲環保局人員前往查緝。(資料照/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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