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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男性侵小模姊妹!闖民宅綑4口家蹂躪母女 無期徒刑定讞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李男假外拍之名,性侵姊妹花,逃亡期間還闖入鄰居家,搶錢、性侵鄰居母女。(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李男假外拍之名,性侵姊妹花,逃亡期間還闖入鄰居家,搶錢、性侵鄰居母女。(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40多歲男子李允然被控以成立網拍公司,募集小模為由,性侵一對前來應徵的姊妹花。逃亡期間,竟又闖入民宅,綑綁屋主一家4口後,分別性侵屋主母女並強盜財物。一審、二審李男皆被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李男上訴,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李男被控於2004年間,成立空殼公司下藥性侵女員工及前來面試的女子,判刑11年。2013年假釋出獄又成立網拍公司,對外招募小模。一對姊妹花前往應徵,李男以拍攝旅遊主題,免費提供住宿及5000元報酬為由,邀約姊妹花於2020年7月間入住民宿。住宿期間,李男趁機在飲水裡下藥,性侵姐妹花得逞。

姊妹花報案後,2020年宜蘭警方持拘票到李男住處,卻被李男逃離。2021年2月29日,李男躲在新北市一社區大頭,竟然持槍闖入鄰居屋內,將鄰居一家4口綑綁,分別關在不同房間內限制行動後,性侵鄰居母女,之後搶走9000元現金。

更惡劣的是,李男已遭檢警通緝,卻為報復姊妹花,以他人名義騙出姊妹花的姐姐,囚禁凌虐、性侵長達24小時,威脅撤告。

一審、二審皆認為,李男毫無反省,以求徒刑已對他起不了教化作用,非將其與社會長期隔離,不足保障公眾生命安全,因此判處無期徒刑。李男不服,提起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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