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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撿屍判刑!報名當志工 「學尊重女性」獲緩刑5年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男大生撿屍女子被起訴,向法官強調,願意到婦女團體當志工,學習如何尊重女性。(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男大生撿屍女子被起訴,向法官強調,願意到婦女團體當志工,學習如何尊重女性。(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謝姓男大生2019年間,在台北市信義區撿屍女子,抱進草叢裡性侵得逞。一審謝男被判刑3年2月,案經上訴二審,謝男表示已經深刻反省,且願意到婦女團體擔任志工,學習如何尊重女性。高等法院二審改判謝男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需服200小時義務勞務。

根據判決,2019年10月間某日凌晨,女子自台北市信義區的夜店狂歡後,醉倒路邊。謝男與3名友人路過,謝男先是上前攀談,發現女子連站都站不穩,便用抱的,將女子抱進附近草叢,3名友人則在路邊滑手機等待。

一段時間後,3名友人覺得等太久,進入草叢查看,卻發現女子衣衫不整,立即質問謝男是否與女子發生性關係,當時謝男還駁斥「這種違法的事情我不敢作。」

不過事後,女子到醫院驗傷並報警,果然驗出謝男的DNA,罪證確鑿,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將謝男起訴。一審審理期間,謝男願意以50萬元和解,但女子不接受也不同意緩刑。謝男的委任律師則強調,謝男僅是學生,已報名到婦女團體擔任志工。

謝男表示,此案已經讓他的人生變了調,他相當懊悔,願意到婦女團體擔任志工,就是希望學習如何尊重女性,以後也不會再喝酒,希望法官網開一面。

不過法官認為,謝男直到被起訴後才認罪,惡性重大,依乘機性交罪判謝男3年2月有期徒刑。謝男上訴,高等法院法官考量謝男與對方已達成和解,改判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需依約履行和解內容,並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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