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美鳳前男友淪詐欺犯 製作人張富判刑6個月

陳美鳳與前男友張富(合成圖/翻攝自陳美鳳臉書、台海網)

▲陳美鳳與張富曾談過8年姐弟戀。(合成圖/翻攝自陳美鳳臉書、台海網)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陳美鳳前男友、知名電視節目製作人張富今(20)日被依《詐欺罪》判刑,因為今年初,他趁台語歌后江蕙告別演唱會一票難求,向4名朋友謊稱可透過管道取得門票,陸續以收票錢、手續費等名義詐騙4人30萬7000元,今日法院判決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

今年1月2日江蕙閃電宣布退出歌壇,唱完16場演唱會後將徹底退隱,引發全國瘋狂搶票熱潮。張富趁機詐騙友人,宣稱可代購30張門票,對方匯款14萬3千元後,他以需要手續費名義再獲得11萬5千元匯款,得逞後從此避不見面,並食髓知味以相同手法詐欺另一名郭姓男子,又騙得4萬9千元。

檢方偵訊時,張富稱一切購票事宜委託友人「小丁」代為處理,被問到「小丁」是誰卻說不出來,檢方也查出贓款流向,通通被張富用來還債及退房客押金。張富曾與陳美鳳談過8年姐弟戀,今年陸續爆出欠錢不還的消息,包括向陳姓音樂人借2萬後神隱,向徵信社業者索討6萬元「錄影介紹費」後,「開節目」的事從此無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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