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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拖友人頂替 目擊者「比駕駛年輕20歲」4人全送辦

記者李忠憲/南投報導

紅車遭撞後,還波及另一輛廂型車。(圖/翻攝畫面)

▲紅車遭撞後,還波及另一輛廂型車。(圖/翻攝畫面)

柯姓男子去年開車在埔里鎮肇事,竟找來小他20多歲的戴姓友人冒充駕駛頂替,還叫坐在副駕的張姓男子附和,自己趁隙搭車離開。殊不知,民眾眼尖目擊,告知警方「這個比駕駛年輕20歲」警方循線追查數月,終於將肇事柯男與協助頂替的3人依法送辦。

事發在110年9月28日凌晨1點多,埔里鎮和平東路、中山路口發生車禍,一輛白色小客車與紅色小客車路口相撞,白車車頭毀損嚴重,紅車遭撞後再波及另一輛白色廂型車,安全氣囊也爆開、導致24歲紅車駕駛孫姓男子胸痛受困,無法移動。民眾見狀趕緊報警,並上前協助,救護車也迅速到場,將傷者送醫治療,沒有生命危險。

白色小客車車頭全毀,駕駛竟還找人頂替落跑。(圖/翻攝畫面)

▲▼白色小客車車頭全毀,駕駛竟還找人頂替落跑。(圖/翻攝畫面)

白色小客車車頭全毀,駕駛竟還找人頂替落跑。(圖/翻攝畫面)

埔里警分局交通分隊員警也迅速到場,封鎖現場並蒐證,現場20多歲戴姓男子自稱白色小客車是他開的,車上有另一名友人已先離開,員警跟副駕的張男確認後,繼續蒐證。

然而,有熱心民眾跑去跟警方說,他覺得肇事車輛駕駛「突然變年輕!」,跟他看到的肇事駕駛應該不同人,跑掉的那位就是肇事駕駛,應該查明釐清責任。

警方經調閱現場周邊監視器畫面,數月調查後終於釐清真相。原來,真正的肇事男子是46歲柯姓男子,車禍後立刻打電話找來戴男頂替,並要求副駕的45歲張男配合說謊。他再找來23歲徐姓男子將他載走。

警方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肇逃者須吊銷駕照。柯男心存僥倖,自以為能隻手遮天,卻本單純的車禍和過失傷害案件演變為複雜肇逃案,不僅罪加一等還把多名好友一起拖下水,是最壞示範。去年10月起就陸續約柯男等4人到案說明,警詢後依肇事逃逸、冒名頂替、偽造文書、藏匿人犯等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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