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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教召令稱「去上海洽公」請假!他被抓包沒出國 下場慘了

記者游承霖/桃園報導

法官判陳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示意圖/翻攝畫面)

▲法官判陳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示意圖/翻攝畫面)

史上最硬教召上路後,不但從原本5至7天延長為14天,每日還須操滿10小時,讓不少教召員超崩潰,也引起話題;而桃園市一名陳姓男子,前年8月間收到教召令時,以出國洽公之名,向桃園市後備指揮部核准免除該次教召,未料,他卻因故未出國,遭桃園地院依妨害兵役罪嫌,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判決指出,28歲陳男為後備軍人,前年收到教召令,要他8月24日上午8時,前往新北市某營區接受教召,陳男雖提出出差證明書、航空公司電子收據,向桃園市後備指揮部核准免除該次教育召集,但卻被查出,他因故並未出國,因而遭桃園市後備指揮部函送法辦。

陳男出庭時否認犯行,辯稱自己原定8月25日要出國前往上海支援維修,但上海的人員要他等到28日,再看看情況是否要去上海,雖然25日並沒有去上海,但還是在處理公司的事情。

但桃園地院法官認為,陳男申請出國核免申請書中已明確告知他,「若因故未出境或於報到日前返國,請先以電話通知本部並按時前往部隊報到」,認為陳男既然沒有依照申請的日期出國,本應前往部隊報到,但他卻以處理公司事務為由,未遵期前往教召,犯行明確。

法官考量,陳男為後備軍人,依法有應受教育召集的義務,在得知已接受教召後,又未依照申請日期出國前往上海,無故逾應召期限未參加教育召集,影響國家對兵員召集制度的順暢運作及兵役的有效管理,忽視後備軍人動員重要性,實有不該,而應予非難,因此依《意圖避免教育召集,應受召集,無故逾應召期限二日》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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