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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馬達砸馬拉松跑者!牙斷顱內瘀血 北市府要賠927萬

記者林意筑/台北報導

陳男參加馬拉松比賽,遭從天而降的馬達砸傷頭。(圖/讀者提供)

▲陳男參加馬拉松比賽,遭從天而降的馬達砸傷頭。(圖/讀者提供)

台北市1陳姓男子平時熱愛運動,並於2017年2月12日參加「台北渣打公益馬拉松」,沒想到當陳男跑到北市麥帥二橋下時,在橋上的工作平台車的馬達突然掉落,恰巧擊中陳男頭部,造成腦震盪、顱內瘀血、數顆牙齒斷裂等,對此,高等法院今(13)日判處北市府新工處須賠償國賠927萬元。

陳男跑馬拉松時遭馬達砸中頭部。(圖/讀者提供)

▲陳男跑馬拉松時遭馬達砸中頭部。(圖/讀者提供)

據了解,陳男本身在資訊公司上班,年薪大約100多萬元,因參加馬拉松活動時遭馬打砸傷頭部,經台大醫院診斷,陳男的勞動能力減損40%,對此陳男求償700多萬元,加上醫藥費、植牙費,共計求償1073萬元。

對此,北市府新工處主張,「馬達會掉落是因為廠商的疏失,沒有把馬達固定好。」但否認新工處對此有疏失,並指陳男接受治療後已康復,不但回到原工作崗位,還能參加各種馬拉松比賽,不應求償勞動能力減損的損失。

北市府新工處今日遭判國賠927萬元。(圖/民眾提供)

▲北市府新工處今日遭判國賠927萬元。(圖/民眾提供)

高等法院則認定,北市府新工處是橋樑工作平台車、馬達的管理機構,由於施工廠商僅以麻繩綑綁馬達,麥帥二橋平時車流量大,造成橋梁、平台車因震動,導致馬達被震離平台車,最終掉落造成陳男受傷,新工處在管理方面確實有卻失,應負起國家賠償責任。

高等法院也說明,至於新工處主張陳男已經康復、回到原本工作崗位,不應求償勞動減損損失,對此高院認為,台大醫院鑑定陳男勞動能力減損40%是事實,跟他後來有沒有回去原本工作崗位無關,新工處還是要賠,以陳男薪資、工作到65歲計算勞動能力減損,加上醫藥費、植牙費等,今判北市府新工處須國賠927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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