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0:00

消弭性別歧視 立院三讀:將「妓女戶」改為「性交易場所」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19日三讀通過《刑法施行法》第9條之1修正案,將粗俗用語「妓女戶」修正改為「性交易場所」。(資料照)

▲立法院院會19日三讀通過《刑法施行法》第9條之1修正案,將粗俗用語「妓女戶」修正改為「性交易場所」。(資料照)

為保障人權、消弭性別歧視,立法院院會今(19)日三讀通過《刑法施行法》第9條之1修正案,將粗俗用語「妓女戶」修正改為「性交易場所」。

根據修法理由,「刑法施行法」第9條之1當初增訂係為配合保障1999年3月30日「刑法」修正前,原已依法登記許可的性工作經營者,囿於當時法令許可女性從事性工作定義為「妓女」,經營場所以「妓女戶」定義,為使法律用詞一致,所以使用「妓女戶」。

惟使用「妓女戶」用詞影響女性尊嚴,並有性工作等同女性之刻板印象,有違反「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5條規定之虞,本次爰修正為「性交易場所」,以符合公約規定。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