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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吃豬肉!印尼船員每日工作20小時 大旺號9人遭起訴

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移民署率隊進入大旺號漁船搜索。(圖/翻攝畫面)

▲移民署率隊進入大旺號漁船搜索。(圖/翻攝畫面)

台灣人投資經營的萬那杜籍「大旺號」漁船,2019年遭控強迫勞動,今年初還被美國國土安全部扣押漁獲,檢方歷經長期偵查後發現,林姓船長會逼印尼船員吃豬肉,每天強迫工作長達20小時,還苛扣加班費271萬餘元,船員甚至長達32天沒休息,檢方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嫌起訴蔡姓女船東、林姓船長等9人。

檢方調查,2019年4月10日,「大旺號」漁船於從旗津出發,前往斐濟一帶海域捕撈鮪魚,該船擁有17名印尼籍船員和2名萬那杜籍船員;林姓船長和梁姓輪機長利用外籍漁工不熟通用語言,加上海洋難以求助的弱勢困境,只要船員不服從指揮,林、梁2人便恣意辱罵,還揚言扣薪,甚至動手毆打。

林、梁2人要求船員每天工作14到20小時,最多連續工作32天,無視海上酷寒,還任意丟棄或扣留船員衣物;林、梁2人亦未顧及印尼籍船員信仰,多以豬肉為主食,導致船員被迫食用豬肉,否則只能挨餓工作。

2019年6月中旬,印尼籍船員在甲板進行下勾作業時,梁男從後重擊他的後腦位置,該船員當場倒在甲板上,自行起身後繼續作業;同月17日上午7時15分,該名船員在睡夢中死去,其他船員鼓噪罷工,並揚言:「不讓遺體下船就不做事!」,林男只好將船開到斐濟SUVA港停靠。

經斐濟政府相驗後發現,該名船員死於急性肺水腫,19名船員趁機離職;大旺號只好留在當地補人,才能繼續進行捕撈作業;2020年3月17日,印尼籍船員工作受傷,林男仍要求她繼續工作,同年4月初該船員不堪負荷中風,左半身無法出力。

外國媒體披露「大旺號」虐待漁工一事後,高雄地檢署指揮移民署、海巡署及調查局等單位展開調查;林、梁2人應訊時否認虐待,並辯稱他們要求船員超時工作,卻沒有發放加班費,但因相關事證明證,檢方偵結後將蔡姓女船東、林姓船長等9人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起訴。

大旺號漁船蔡姓女船東及林姓船長均被起訴。(圖/翻攝畫面)

▲大旺號漁船蔡姓女船東及林姓船長均被起訴。(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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